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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暨行风建设会议在兰州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4

3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兰州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暨行风建设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特别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暨行风建设会议有关要求,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分析当前生态环境监测面临的形势,谋划部署“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省监测系统党风行风建设,确保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子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十三五”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强化体系构建、确保数据质量,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从认识到实践、从软件到硬件发生了根本性、全局性的变化,为全省生态环境决策和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分析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面临的新形势,强调指出,一要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继续深化巩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改革成效,立足省市两级监测事权明确、推动和落实,不断释放红利、发挥效能。二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紧紧围绕建设“陆河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推动传统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转变,力争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的全覆盖。三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支撑服务作用,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持续强化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全力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四要努力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把生态质量监测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准确把握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进一步强化多渠道信息互通、资源互享、数据共用,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监管执法提供科学支撑。五要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监测管理责任,实行监督性监测、检查与执法联动,推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逐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地方属地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六要不断深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深刻汲取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及典型案件教训,严把监测数据质量关,始终保持对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数据“真、准、全”。七要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应用水平,着力构建手工、自动、遥感、移动等监测方式相融合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提升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八要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重点做好固本和强基的基础工作,按照规划引领、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快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步伐。九要进一步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始终确保坚定不移讲政治、坚持不懈抓作风、坚守底线保廉洁,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先锋队,培育行业内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氛围,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作风和纪律保障。

会上,厅二级巡视员韦春传达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暨行风建设视频会议精神,省纪监委驻厅纪检组副组长张炜就加强全省监测系统党风行风建设作了讲话。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同志对“十三五”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通报了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及典型案件查处、全省社会监测机构检查和排污单位自测检查相关情况。省监测中心站负责同志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运维与监管情况。第三方运维代表就“守初心、担使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作出承诺发言。兰州、陇南、庆阳等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各市州、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及甘肃矿区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室负责同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同志和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同志,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链接:http://sthj.gansu.gov.cn/info/1106/261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