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专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此次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闫子江主持,并宣读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省生态环境专委会由专委会和专家组组成,专委会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领导;下设办公室于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负责总体协调落实各项工作;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承担日常管理、会议承办等工作。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建武出席会议并讲话。杨建武表示,成立省生态环境专委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建立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会作为省生态环境专委会的日常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工作,筑牢省生态环境专委会这一平台,积极为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决策咨询渠道,切实发挥好决策支撑作用,群策群力推动建设美丽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