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作为省科技厅认定的首批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依据《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和《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委托机构提供的客观材料为基础开展科技成果审核和评价,并出具规范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参考。
一、评价范围
机构、组织或个人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
二、科技成果评价流程
前期咨询、评价受理、合同签订、组织评价、结果公示、报告备案、出具报告。
三、委托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一)工作报告
(二)研究报告(技术报告)
(三)佐证材料
1.科技论文,其中SCI、EI、CSCD收录的需提供检索证明,专利授权书、专利分析报告、论著、标准、软件著作权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新药证书等;
2.技术、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证明;
3.同领域类似技术指标对比文件,如论文、专利、图纸、标准等;
4.近六个月内由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论证报告等;
5.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简介,包括基本简历、科研承担情况、知识产权情况(论文、专利、标准等)、获奖(荣誉)情况、资质情况;
6.项目研发团队概况,包括团队科研承担情况、知识产权情况(论文、专利、标准等)、获奖(荣誉)情况、资质情况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国琴
联系电话:13919972425
电子邮箱:gsses_e@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环境科技大厦
五、注意事项
(一)委托机构须提交评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且必须保持一致。
(二)委托机构须提交的纸质版评价材料无须装订,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即可。
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