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处长袁艺和环境应急管理处处长尹越出席新闻发布会,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及生态补偿工作情况和环境应急管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媒体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主持。
袁艺: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会议安排,我主要向大家介绍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 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争取方面
2023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全年累计下达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4.37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8.37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增幅11%;中央水污染防治奖励资金在黄河流域9省区中位列第1;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位列全国第1。省级专项资金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在“过紧日子”的前提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生态环保投入,专项资金继续保持增长。在2022年原有部门预算基础上,增加500万元,达到6亿元,包括转移支付市州资金2.32亿元,省本级3.68亿元。
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24年,我厅将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扎实推进项目资金落地见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 专项资金监管方面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为不断规范和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奖惩办法(试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业务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从资金申报、分配拨付、项目储备、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各层面进行严密规范,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实现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安全。
二是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组织厅系统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每月调度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形成专题报告,每半年进行全省通报。调度机制的建立,能够实时掌握现状,有效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对加快项目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采取督促市州自查、省厅抽查、专项帮扶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是内审监督更加有力。始终把审计监督作为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稳步运行的重要举措之一,把聚焦财会监督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之一,组织开展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内部审计,通报审计结果,明确审计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帮扶,针对资金支出缓慢、项目进展滞后、招投标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绩效管理扎实推进。编制清晰明确、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通过日常监控、定期监控和重点监控等方式,各有侧重、分门别类实施绩效监控,动态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定量和定性的实质性监控结果,为找准问题、及时纠错纠偏提供依据。对偏离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及时预警、督促抓紧整改,避免资金沉淀闲置。采取直属各预算单位、预算项目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做到预算资金绩效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五是信息公开更有质量。秉承公开是最好的监督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双公开”和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三结合”。不断规范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做到时效性,更做到有质量。
第三 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情况
鲁学悟:下面请尹越同志介绍环境应急管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尹越: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对环境应急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下面,我介绍一下环境应急管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厅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持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强化调度,一体推进环境应急、安全生产、平安甘肃暨主动创稳等各项工作落实,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多措并举,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 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织密环境风险防控网。全年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863个,突发环境事件数量为零,为2011年以来历史最低。
一是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定《甘肃省2023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甘肃省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工作。
二是专项调研督导帮扶。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18个化工园区和295家化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专项调研组赴各地开展工作,完成问题整改243个。及时召开全省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视频会议,开展汛期环境安全督导检查、环境安全调研帮扶等工作。
三是联合排查整治。与四川、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督促三省毗邻地区针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跨界水污染事件。
第二 持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一是筑牢流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按照“分批次、分片区、分类型、分内容”的总体思路,成立三个帮扶小组包抓推进,目前已完成第一批35条高风险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相关工作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简报专刊转发。
二是不断优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15个省级物资库和15支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定期对所储物资进行更新维护。根据我省流域环境现状和风险分布特征,谋划启动黄河、长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5个流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推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三是全面加强企业预案备案管理。指导各地规范预案管理工作,全省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5228家,完成备案5192家,备案率99.31%。
四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组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队”,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的“陇原砺剑·2023”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任务,圆满完成相关科目演习任务,受到省演习指挥部好评。常态化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开展演练86次,我省组织开展的“湟水行动·2023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守护水源·2023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环保使命·2023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受到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收录到简报专刊转发全国。
五是成功举办大比武活动。我厅联合省总工会举办了“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2023年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活动”,通过同台竞技、表彰先进,极大地调动了市县生态环境应急部门和园区企业人员学业务、练技能、争先进的积极性,充分检验了各地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的实用性和合理性,推动“南阳实践”落地见效,工作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简报专刊转发全国。
六是提升全省应急专业技术能力。举办2023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140余名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分别在白银、甘南和兰州新区举办三期省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环境应急技术实操培训班,全省15支应急救援队伍150余人参加培训,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从环境安全意识、环境应急理论、现场处置技术等方面得到提升。
第三 时刻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告等制度,全年调度指导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1起,均未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避免了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全年抽查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值班情况18次,通报4次。我厅值班值守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通报表扬。
第四 全力保障积石山县震区生态环境安全
去年12月18日,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我厅坚决听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及时安排部署、主动调度排查,全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快速集结,及时响应。我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应急队伍连夜赶赴现场,指导临夏州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开展环境风险排查防范。
二是及时监测,严密监控。我厅及时调取临夏州各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站数据,对积石山县空气和水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组织出动环境监测、应急、执法等人员433人次,环境监测车辆29台次,编制环境应急监测方案4期,先后对兰州市(刘家峡水源)、临夏州(引黄济临水源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永靖县、积石山县(中峡水源地)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积石山县64万方调蓄水池开展水质109项全分析和生物毒性监测;对积石山县(小关乡大茨滩村、居集镇强滩村、大河家镇梅坡村、吹麻滩镇后沟村水源地)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加密开展28项水质常规监测,累计获取监测数据3605个,报送应急监测快报17期,监测结果未出现异常。
三是排查隐患,科学研判。分管副省长高度关注水源水质情况,前往积石山县震区范围内水源地和自来水厂实地查看,要求我厅组织对县域范围内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排查,确保积石山县饮水安全。我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轮流驻扎一线,多次现场勘查饮用水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组织对临夏州37个饮用水水源地、18个污水处理厂、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3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家汽车拆解企业以及积石山县4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枚放射源和2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均运行正常,安全可控。督促积石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紧急运维检修,及时消除灾害影响,出口水质稳定达标。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我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先后向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省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报送工作进展值班信息11期。第一时间对全省14市州及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电话调度提醒,随时抽查在岗值班情况,做好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全面调度掌握辖区内化工园区、涉重涉危企业、沿江沿河企业、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储存库、尾矿库等敏感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状况,并组织辖区内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水源地供水安全,周边河流水质指标稳定,未发生因地震而次生的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总体稳定可控。
五是捐款捐物,支援救灾。我厅积极筹措资金,先期下达2111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开展震中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捐款200880元,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以实际行动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
第五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厅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履行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认真宣贯落实。组织厅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安委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及印发的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研究防范安全风险措施,完善相关责任体系,部署具体落实工作,压紧压实各处室单位责任、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定完成时限。
三是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尾矿库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隐患整治。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对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对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情况进行调研。印发《甘肃省2023年度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对全省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并通过尾矿库监管系统及时填报隐患排查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机制。对全省重点尾矿库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为尾矿库治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制定印发《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第六 深入推进平安甘肃创稳工作
修订平安甘肃建设暨主动创稳工作方案,完成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全面梳理总结各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对照相关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切实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经过努力,我厅平安甘肃暨主动创稳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和2023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安全事件,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授予我厅“平安甘肃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我厅将按照“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总体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准备,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基础能力,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平安甘肃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工业园区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开展隐患排查现场帮扶,加强督促调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厅印发的《加强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措施落地。
三是持续提升环境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建设黄河、嘉陵江等五个流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库,逐步完善多层级、信息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提升环境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快完成“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加强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方案质量审核,对编制进度较慢、质量较差地区开展现场督导核查,全面完成剩余53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实现全省88条重点河流全覆盖。
五是在应急值守、应急演练、技术培训、预案管理、联防联控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人员队伍、物资装备、监测预警、应急技术、实战处置等方面能力明显提升。
六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平安甘肃和主动创稳的决策部署。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守牢美丽甘肃建设环境安全底线。谢谢大家!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监控过程管理。健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按照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要求,统筹规划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突出重点和关键节点,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同时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充分发挥绩效运行监控效用,推动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实现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全面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价。深入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单位评价、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通过研究项目决策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单位履职能力情况、管理制度办法建设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体系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情况等工作产出,全面评价当年厅系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做好下一年度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提供有力依据。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的总基调下,在绩效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中,我厅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甘肃省省直部门和市(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我厅被评为了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等次的省直部门。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绩效管理,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做到绩效贯穿全过程。畅通反馈渠道,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按时整改和落实,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到:“到2035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推动环境应急能力现代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举办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一案一档一影像”评比比武活动、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档案技术评比活动、省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技术实操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活动等,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队伍“科学研判、及时响应、妥善应对、事后恢复”全过程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二是健全应急救援保障。建成15支省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匹配的省级和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目前已启动全省重点流域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及重点流域的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印发《加强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基层这一前沿阵地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我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设置了“环境应急”板块。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逐步开发完善了风险监管、应急指挥、应急保障、应急监测、风险预警、一张图等应用模块,不断充实基础数据,打通数据壁垒,按照事前有预防、事中有调度、事后有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和“平时辅助环境风险管理、战时指挥调度事件处置”的设计理念,推动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实现环境应急能力现代化搭建了基本框架。
兰州电视台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的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有什么计划和亮点?
一是及时响应,是应急救援取得成效的关键。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有关厅领导轮流坐镇一线指挥调度,现场指导饮用水水源地采样分析、实地走访受灾群众、带队深入灾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科学监测,是科学研判辅助决策的保障。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比对大气、水环境国控、省控断面实时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研判环境质量变化。同时,对受灾地区涉及的市级、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采样分析,为现场指挥决策、发布信息、稳定舆情以及保障居民供水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隐患排查,是有效防范环境污染的重点。地震发生后,环境风险企业异常排放或者设备损坏,极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门紧盯水源地、化工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放射源以及危险化学品临时贮存点,及时组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最大限度避免次生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是公开信息,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迅速采取救援行动。生态环境部门向社会通报环境质量变化,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效果,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了群众的担心和疑惑,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鲁学悟: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