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鲁学悟同志出席发布会,围绕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向媒体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杜海平主持。
主持人杜海平: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鲁学悟同志,向大家介绍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2023年8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3.5%。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剔除本底影响后,3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鲁学悟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鲁学悟:感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甘肃画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等具体任务要求。近年来,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第一,“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推进
首先,我先向大家解释下“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一废”即危险废物,“一库”即尾矿库、“一品”即废弃危险化学品、“一重”即重金属,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强化危废环境风险全链条防控。以深入推进落实《甘肃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为主线,推动全面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在推进规范化环境管理方面,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导帮扶相关地方和企业加强规范化环境管理,共抽查评估企业134家,其中产废单位97家,经营单位37家。在做好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两个100%”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地区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有效保障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平稳有序。在创新助企纾困举措方面,圆满完成为期4年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加快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难题,截至目前,已审核通过 30家企业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在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二是强化尾矿污染治理分类分级管控。根据《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立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和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尾矿污染治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印发《甘肃省2023年度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全省重点尾矿库污染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尾矿库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印发《甘肃省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尾矿库分类分级监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编制《黄河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筹集专项资金385 万元,组织对全省40座重点尾矿库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三是加强废弃化学品专项整治。印发《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针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包括各大专院校化学实验室、检测机构等,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等,组织开展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隐患,推动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是全面部署“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提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水平。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减排目标任务,印发《甘肃省“十四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工作计划》,将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地区、行业和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对陇南市成县等10个县区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铊、锑)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效加强重金属防控工作。印发《甘肃省铊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推进涉铊污染源污染排查治理,强化铊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加强对我省3家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企业用汞量监管,确保企业PVC单位产品用汞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整体水平,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综合载体。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和兰州新区已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我省也是西北地区入选“无废城市”数量最多的省份。截至目前,入选“无废城市”的市(区)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均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各部门工作,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四个市(区)合计建设项目117个,截至目前,已完成41个。兰州市按照《“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指南》的相关要求,已推动建设项目库12个单体项目完成融资33.3亿元。金昌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与综合利用,截至6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尾菜利用率不断提升,农业包装物回收能力持续提升。天水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效果明显,尾矿、炉渣、废石、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高。各市(区)还加强“无废细胞”建设,天水市以“光盘行动”为统领创建无废饭店,以环境及能源管理为主建设无废超市,以打造“绿色施工”建设无废工地。兰州市建立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绿色工厂13家、绿色设计产品8种、绿色供应链1家。在全力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学习借鉴浙江等省开展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编制完成《甘肃省“无废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指标体系。同时,为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切实提升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水平,今明两年,省生态环境厅计划充分运用电子标签、物联网、大数据、AI等信息技术,对目前甘肃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管理模式进行重构,用新的架构、新的技术和新的模式对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规律,立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有关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作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的新任务。2022 年5月,国办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今年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工作方案》,组织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22个小类1600余家企业开展调查。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开展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家队伍建设。编制《甘肃省新污染物调查及试点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选定特定区域开展新污染监测试点工作。组织对兰州市、白银市和兰州新区部分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第三,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切实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肃省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开展塑料污染防治;会同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甘肃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犯罪专项行动;会同兰州海关加强对兰州城关区加工贸易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废弃农药包装物环境监管;会同省住建厅加强全省垃圾分类监管等各项工作。
为推动尾矿污染防治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编制了《黄河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于今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同步组织市州申报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尾矿库治理。今年还筹集资金385万元,组织对全省40座重点尾矿库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谢谢!
鲁学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2年5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省政府也于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具体要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今年我省要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目前,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工作方案》,组织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22个小类1600余家企业开展调查。编制《甘肃省新污染物调查及试点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选定特定区域开展新污染监测试点工作。后续还将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