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继续牵头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实施方案》提出,已经完成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到2022 年 6 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到 2025 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 1 年完成。《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重点任务和措施,提出了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及方案制定、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持续推进污染源头治理、系统开展水系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措施八项内容。
《实施方案》延续了“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的特点,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水利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现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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