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月21日全面启动。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白银、酒泉、武威、陇南4个市统筹实施例行督察和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家省属国有企业实施例行督察,督察进驻为期20天。具体如下:
督察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重点督察各市党委、政府和企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祁连山专项督查、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河湖长制专项督察主要围绕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主要任务完成、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重点督察各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度节水控水落实情况,水利部及各流域机构、省级和地方各级部门督导检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投诉举报涉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湖“清四乱”、垃圾围坝、河湖岸线、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河长制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甘肃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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